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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村”助学项目

2015-06-13 1

执行单位
泰安市泰山小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曾经参加
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
项目介绍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指正处于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关拘禁状态的人员所生(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法定年龄不足18周岁的子女。这是一个在社会发展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进程中逐渐为政府和民众所关注的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教育及身心成长对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由于缺乏父母的直接有效监护,温馨的家庭亲情和良好的家庭教育缺失,而监护人大多年龄较大、身体欠佳、精力有限、知识缺乏,使得孩子生活上无保障,学习上无人辅导,心理话无人倾诉,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行为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等问题,部分孩子成为贫困生和双差生,极易受到伤害,发生事故,或者行为不良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目前,社会、群众和有关部门尚未给予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足够的关怀和爱护。甚至一些群众将对罪犯的不满和气愤发泄到他们的子女身上,对其冷漠无情、嘲笑漫骂,使他们的自尊遭到严重伤害。以致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人格向两极化发展,或自卑懦弱,或暴力倾向。给心理承受能力有限的未成年人造成极大压力,进而影响到他们的精神和正常生活,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若对此社会问题不给予重视,考虑到长期发展和间接影响的可能,最终将会对社会和谐和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这些孩子需要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帮助,“彩虹村”助学项目应运而生。“彩虹村”助学项目全面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过入户走访、回访、亲情见面会、社会融合夏令营、四季温暖包、心理顾问结对等各项活动,在解决他们吃饱穿暖有学上的问题后,重点呵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灵健康成长,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自信心,提高应对困难的能力。并以此感化服刑人员,有效避免二次犯罪。项目自2012年开展以来,形成了规范的工作流程,长期持续高品质服务了泰城周边102个孩子,该项目彩虹“分散助养”形式,针对每个孩子设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果。
项目创新性
这一项目突破了之前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集中供养”的模式,采取“分散助养”模式,保障孩子在原有熟悉的生活环境中成长,避免了与社会的隔离与脱节,可以帮助孩子在走入社会后能够有较强的社会生活能力,也有助于父母获释回家后亲子关系的恢复和家庭关系的继续发展。在解决生活困难的基础之上,通过心理介入的形式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能够让孩子在特殊的舆论环境下有一个沟通的渠道,正确引导孩子建立健康、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通过该项目的运作可以逐步改善社会大众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歧视和漠视,建立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由于上诉该项目的公益创新性以及其本身的良好设计,该项目2014年荣获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实施类“百强项目”以及第三届全国品质公益峰会“中国公益好项目”奖。